近日,一则短视频火爆网络,该视频主要讲的是一女子到整容院退费,却惨遭美容院老板殴打威胁并签订“和解协议”。
首先,在本次事件中,整形机构有以下几点违法行为:
1.限制顾客自由;
2.殴打顾客;
3.逼迫顾客签订“和解协议”;
4.言语威胁顾客的生命安全。
其次,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神圣不受侵犯。整形机构老板不让顾客离开,并且威胁、殴打顾客,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拘役罪”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役他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整形机构殴打女顾客致其轻微伤,整形机构老板会受到拘留处罚;如果顾客伤情达到轻伤,整形机构老板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老板强迫顾客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属于可撤销合同。顾客应在安全后,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最后,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该女子行事态度嚣张,手段恶劣,其应被定义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扫黑除恶应成为常态化,相关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该整形机构从开业至今,应该不至一个受害人,公安机关应加大查处力度,对其身后势力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