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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影视行业要慎用整形演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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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字/李滨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有个青年工作委员会,前不久发表了一个倡议书,倡议坚决抵制病态整容等畸形审美,同时要谨慎聘用整形演员。

这个倡议,我同意前一半,确实应当抵制病态整形与畸形审美;对后一半有些不同意见,不能对所谓“整形演员”进行公开歧视。当然,“整形演员”的定义并没有在倡议书里给出,我只能假定是只要做了整形美容手术的演员,都在此列。

纠正一个术语:“病态整容”,应该改为“病态医美”,因为“整容”是殡葬用词。当然,说不定以后约定俗成了,也就那样了。只是窃以为现在这个不专业的词汇,不应该出现在官方文件里。

01

/这个倡议,该让谁脸红?

倡议书第七条原文:坚决抵制过度娱乐化,“娘炮”文化、“耽美”之风、病态整容等畸形审美,谨慎聘用整形演员,自觉抵制“水*控评”行为。

娘炮文化、耽美之风、病态医美,这三个词被并列,还是第一次。

作为三种不健康的文化现象,在镜头里展现出来,对于观众,特别是年轻一代,便可能有负面的引导作用,所以,这个提法非常正确。医美一旦走向病态,就可能会误导年轻人做出不理智的选择,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病态医美对人的伤害,一旦形成,难以挽回,对演员本人的害处更大,这是与其他两点不同的地方。

后面一句话:谨慎聘用整形演员,到底是何用意?就需要解释了,否则,没有人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做?

谨慎聘用,就是说可以用,但是要谨慎,谨慎到什么程度?什么叫“整形演员”?在这里,“整形”与“医美”是不是一回事?

据我所知,绝大多数的演艺人士,都是要做医美的,我以为那是敬业的表现,他们在为自己的银幕形象负责,他们想给观众展现一个最好的自己,这有什么不好呢?

当代中国最早的美容外科手术,主要是给演员做的。

按我的理解,作为一名演员,由于做了过度的医美治疗,破坏了自己的形象,才可能导致剧组没法聘用了,应该是这样吧?

记得我和王冀耕大夫曾经在某一年的春晚之前,帮一位知名演员紧急处理面部的问题,因为她打肉*素过量,导致一侧嘴歪,但是没几天就要上春晚,王冀耕绞尽脑汁,采用了能想到的所有办法,最后效果仍然不是十分理想,结果歪着嘴、面无表情地参加了春晚。这个案例让我印象十分深刻,原则上讲,她的角色应该被临时换掉才是,她因为医美而暂时毁容。

所以,不应该是“整形演员”要被特殊对待,而应该是形象受损的演员被谨慎对待,不能因为演员的形象问题,影响了影视剧作的演出效果。

讨论一件事情该让谁脸红?实际上在说谁该为这个事情负责。现在应当思考的问题是:娘炮、耽美、病态医美是从啥地方发源并成为文化符号的?娘炮和耽美与医美或整形关系稍远,暂且不论,单说病态医美是怎么跑起来的?

先说一个影视拍摄技术观点:拍摄人物,或者近景低机位、大广角;或者中焦距大光圈,走头面部特写;或者长焦吊远景,奢侈布光,开大光圈,这些“技法”下的镜头语言,要求上镜脸必须小,头身比必须夸张。镜头的广角畸变、透视畸变等被当成镜头语言,要求演员面部、身材特征突出,才有“葫芦娃里女妖精”的脸成为女性艺人某种标配;才有男演员皮肤要好,不但色泽要均匀,质感还要突出,不能过分依赖妆容。这些影视化需求,被很多希望进入演艺圈的人当需求带到了医美圈子,号称“上镜脸”。很多医生强烈反对这些影视化、标签化的“审美”,但是这种审美风潮却越吹越烈。

再说影视作品强大的影响力。商业化影视是大众文化消费品,一个剧、一个综艺、一部电影一旦火了,不仅演员们成为大明星,而且演员的面部特征、身体特点也会成为“审美”趋势指南。美容医生的诊室里经常出现一个小姑娘,拿着几张不同的剧照,要求这样的鼻子,那样的眼睛,另外一种下颌线...这样的风潮源头在哪里?

俗话说,凡人畏果,菩萨畏因。站在高处的,应该更强调根源,问题出现了,从源头治理,而不是不论因果,却利用话语权消灭现象。最可怕的事情往往是:自己得病了,却要给别人吃药。

02

/“谨慎聘用整形演员”这句话,应该是对医美行业说的

医美行业的人士,特别是从事医美的医生,看到这条倡议,当作何感想?

如果经过我们的手,毁了一位演员的前程,我们是不是会感到内疚?

医美是医学与艺术的结合,用医学手段创造美的价值。所以,医美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是偏向医学的结果还是偏向艺术的结果?这一点向来有不少争论。只是在大多数医美人的心目中,医美的终极目标是赚钱。

既然医美是医学与美学的结合,那么,有多少从事医美的医生,接受过正规的美学教育和艺术教育?当下的医学院,并没有医美的本科教育,所有医美医生都从别的科室转行过来。最直接的应该是整形外科,这些医生一毕业,更可以直接从事美容外科,我相信他们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艺术课程的教育。

我国还没有实行专科医生培养制度,美容主诊医师的资格,也都与行*规定相关,与教培内容无涉。假如有一天实行了美容专科医生培养制度,那么,加入规范的美学与艺术教育,应该是必须的。

医美人为什么应该对“谨慎聘用整形演员”有明确的态度?因为这样的倡议,将影响医美如何向社会提供公平服务的大问题。如果有一个人找一个医生做了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医美手术,结果这个人在准备拍戏的时候被剧组因为做过整形而拒绝,影响了个人发展,跑回来找医生负责,医生应该怎么办?是应该在术前约定加上一条,说明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医生不负责吗?这样的医疗文书恐怕全世界都难以找到先例。

03

/我们应该抱持何种医美观点?

那份倡议书提出的观点,实际是向医美界发出的挑战书:你们的作品,能不能被演艺界接受?

问题的关键是,病态整形如何定义?谁来定义?标准如何把控?公之于众的行业内倡议(规则),应当有明确的边界,而不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否则就会导致更多的问题出现。

电视剧制作产业与医美行业最大的交集应该是“艺术”与“审美”。那么在艺术和审美领域,应该有基本共识,才能相互促进。之所以是影视界发倡议,医美业觉得难以接受,这也暴露出医美行业对艺术的缺失。以往医美圈子对医疗过分偏重,但是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在扩大,边界逐渐与各行各业发生交叉,这就需要医美从业者要把“艺术”与“审美”当成重要而紧急的大事来关心,只有深谙艺术与审美,才能与有交集的从业者有更多共识。

医美医生的美学与艺术教育,一直处于自发的状态,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朝一日,中国实行了医美专科医生培养制度,那么,美学与艺术教育,应该是必修课。

美学之于医美,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设计,一部分是治疗。从某种意义上说,设计的环节更加重要,从事医美设计的人,必定是受过美学与艺术教育的专业医生,才可能真正设计出最接近客户主客观需求的人体美学方案,而且这个方案是可以通过医学手段实现的。另一部分是治疗阶段,有可能是开刀,也有可能是注射和光电治疗,或者兼而有之,这个部分对技术要求高,它能够实现当初的设计方案。

现在的咨询师是为了销售而存在的,所做的方案,皆以销售目标为要,谈不上美学设计,而且医生们也不一定会接受,甚至不一定能实现对客户的忽悠。所以,现在的咨询环节,还不能说是设计环节。

我们的医美观点是什么?我想,最高境界应该是做完之后,完全看不出来人工的痕迹,才算是成功的。所谓“自然美”与“自然的美”,并不是一回事。“自然的美”属于天生丽质、与生俱来的美;“自然美”则可能是后天获得的医美效果,但是看上去自然,它应该是医美的最高境界。达到这样的境界,恐怕就不存在被“谨慎聘用”这回事了。

再说一遍,那份倡议,实在是对当下医美行业的挑战。

04

/医美的美学观点源自何处?

医美涉及人体美学,它的来源只有一个,那就是从古希腊发轫,到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美学观念,至今未变。其中以达.芬奇创立的人体美学观点为代表,是对全人类的贡献。

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对立之美》。其中一章谈及古典与浪漫,与医美很有暗合。

书中说:达.芬奇与米开朗琪罗的艺术风格象征着西方古典艺术当中两股最大的势力,“广义的古典主义”和“广义的浪漫主义”。

达.芬奇对微观和宏观的同时掌控,让画面呈现出平衡、动感、张驰有度的完美效果,好似借由造物主之手创造的有机生命体一般。

达.芬奇对线条和布局的掌控前无古人并远超同行。纵观艺术史,再无人能在平衡感与有机感上超越达.芬奇。

古典主义讲究精确、典雅、平衡、节制,浪漫主义讲究想象力、表现力、对比度和放大的情感。

医美的美学观念,必是达.芬奇的:精确、典雅、平衡、节制,这四条,也应该是全世界美容医生的信条。所以,中国的医美医生,一定要学习达.芬奇的美学思想。

米开朗琪罗的浪漫主义,可以交给彩妆、发型以及服饰,这些随场景可以随意变化的东西,可以展现浪漫、表达心情,可以随性格而动。只是相对固定在人体之上的变化,还是要基于保守主义的理念,尽可能地走中庸之道。

源自古希腊的哲学与艺术、以及伴随发展而来的科学与医学,本身都是还原论的。就是把大审美拆成小的审美,分别解决,然后组合在一起。这个过程就像是科学发展,分科越来越细致;也像现代医学的分科,越来越细化。中国的哲学与艺术本身是整体论的。就是喜欢讲究整体、和谐、天人合一,追究万事万物背后的道。这导致中国的艺术首先讲究意境与象征,而不是真实与还原。在医美领域,医生们拿着还原论的医学工具,却在忙着做整体和谐美的艺术创作,发展下来,医生们分成两个方向,一个是制造“病态整形”产品的医美流水线匠人,另一个是讲究精致审美与整体和谐的中庸的医美艺术家。

医美行业被影视行业发出这种倡议,也是人家对医美行业美学观点的质疑。

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具备这样的行业共识:医美以追求美学效果为第一目的,顺便挣钱,那么,医美行业便不会被其他行业归于另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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